起源
在 2020-09-28 的這天
有民眾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提出了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
約莫一個月後達標(附議數 8637)就開始進入官方回應階段
討論
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隨即針對此附議案於 2020-12-30 召開「開放政府第85次協作會議」
會議總結
交通部最後在 2021-03-03 說明針對這次的提案所要處理的方向
基於維路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仍有存在之必要,惟本部將會同內政部警政署通盤檢討民眾檢舉制度,減少不合理檢舉之情事。
立法委員提案修法
共計有以下四位提案人提出相關的修正草案
提案編號:756委24811
提案人 | 陳歐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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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莊競程 | 陳亭妃 | 賴惠員 | 賴品妤 | 莊瑞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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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 吳玉琴 | 楊曜 | 黃國書 | 黃秀芳 | |
王美惠 | 邱泰源 | 劉世芳 | 陳明文 | 洪申翰 | |
何欣純 | 林宜瑾 | 范雲 |
提案編號:756委25053
提案人 | 鄭正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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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玉珍 | 翁重鈞 | 鄭天財 | 張育美 | 謝衣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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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 李德維 | 吳怡玎 | 陳以信 | 呂玉玲 | |
廖婉汝 | 魯明哲 | 陳雪生 | 洪孟楷 | 林文瑞 | |
徐志榮 | 葉毓蘭 | 林德福 | 孔文吉 | 林思銘 | |
吳斯懷 | 溫玉霞 | 蔣萬安 |
提案編號:756委26098
提案人 | 林俊憲 | 林宜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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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歐珀 | 羅美玲 | 蘇巧慧 | 陳明文 | 趙天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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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 陳素月 | 賴惠員 | 劉建國 | 周春米 | |
蔡易餘 | 蘇治芬 | 邱志偉 | 劉櫂豪 |
三讀通過
2021-10-0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通過 46 項民眾可檢舉的項目
兩個月後的 2021-12-07 也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
之後總統府在 2021-12-22 於 總統府公報 公布新法令
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效應
在修正案三讀通過的隔天
又有民眾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提出了 「恢復《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得舉發所有靜態違規」
希望能改變這次修正案中取消多個靜態違規無法檢舉的項目
在 2022-01-24 達標(附議數 7083)後
交通部於 2022-03-25 提出以下說明
有關提議部分內政部警政署表示本次修法期能改善目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衍生之問題,相關議案業經總統公布,施行後將持續滾動式檢討,爰建議暫不參採。
公布施行
行政院於 2022-03-30 宣布此次修正案於 2022-04-30 正式施行
此後一般民眾僅限表列違規項目可送單檢舉
我們的想法
經過這幾年的討論
相信有多數人嘗試想提升整個用路環境
使用的方式有好有壞
而本次修法或許是政府痛下決心
意圖使用優勢警力(警力不足?!)來大力整頓交通
所以才不需要民眾一同來參與交通改善
假如這次修法方向是有問題的
那…頂多也就是交通傷亡數字持續上升而已吧😉